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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青海专员办:提高监督服务能力为导向强化学习

  2014年4月23日  来源:青海专员办  

  一直以来,青海专员办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内部管理能力和监督服务能力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在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和提升全办工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学理论,着力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在全办范围内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学风,形成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办集体学习——处室学习小课堂——个人自学的四级学习网格,由上至下层层推动,着力增强全办思想政治素质,注重发挥理论对实践的引领作用。针对理论学习特点,开辟内网办公系统学习资料专栏、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和宣传栏、微信推介等多种形式,营造学习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理论素养。特别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有关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开展专题培训,以专家讲座、互动交流、撰写心得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学法律,着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以“法律进机关”普法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围绕财政监督工作开展法制学习宣传,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及预算法等与财政监督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纳入学习计划,提高全办法制观念。在全办范围内开展学法用法专题教育、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活动,同时积极参加财政部和青海省组织的各类学法竞赛和答题活动,拓宽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通道,着力提升全办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学制度,着力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加强各类内控、廉政和禁止性制度学习教育,提升制度约束力。一方面加强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差旅费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以及廉洁从政、禁止性规定的学习教育,结合“廉政教育活动月”活动和财政监督检查廉政回单回访督查,提高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促进各项制度规定在全办范围内落地发挥实效,适时根据有关要求修订办相关内控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定期跟踪检查、反馈意见,全面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和履职能力。 

  学业务,着力增强监督服务能力。为适应财税体制改革、专员办职能转型等新的挑战对业务学习提出的新要求,我办多种形式结合、互补,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开展财税改革专题教育,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调研,为推行积极的财税改革建言献策;开展专员办职能转型有关知识教育,根据财政部要求,在有关业务中探索性开展职能转型试点,并对试点经验进行总结、上报;开展业务学习“冬训”、各类培训的再培训等,提高全办综合业务素质,培养业务工作多面手;开展查前调研和处室学习小课堂活动,鼓励参加各种会计、税务等资格类考试,提高专业业务素质,培养业务工作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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