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6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13年12月30日,经过长期酝酿、备受文化艺术界关注的国家艺术基金正式成立。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指出,该基金将打破传统界限和部门分割,面向全社会,国有、民营、机构和个人都可以申报。
财政部、文化部当日在京召开国家艺术基金成立座谈会,余蔚平指出,国家艺术基金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目的是繁荣艺术创作、推广原创精品、培养优秀艺术人才,其中艺术创作是支持重点。按照基金制管理的特点,在申报层面上面向全社会,打破体制内外的界限,打破中央和地方的界限,打破部门分割,让所有具备资质的机构和个人都能有机会申请基金资助;在扶持层面上则要体现国家基金高定位、高门槛的特点,立足示范性和导向性,体现国家水准,绝不能搞平均分配。
为适应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财政部、文化部提出以财政拨款为主,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的方式设立国家艺术基金。该基金为公益性基金,重点围绕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四大方向进行资助,在组织管理上设立了理事会、管理中心、专家委员会。和其他同类政府专项资金相比,艺术基金打破了体制、系统、行业和地域的局限,具有开放性和广泛性的特点,面向全社会,国有、民营、机构和个人都可以申报。
余蔚平表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保证基金面向全社会进行客观、公正的分配。同时,应当建立完善资助结果公示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国家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具备条件时,可以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对基金运营管理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是一个新生事物,与人文领域其它基金相比,更具有多样性、复杂性,需要在今后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探索建立完善更加符合基金特点的管理运行机制。
余蔚平说,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支持文化内容建设和文化创新,是新形势下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重大举措,其积极作用在于:有利于扩大国家财政资助的覆盖面,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文化内容建设和文化创新的积极性;有利于吸引社会投入,使财政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有利于规范资助方式,增强透明度,保证基金客观、公正的分配;有利于发展和完善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多元化、社会化的文化艺术资助体系;有利于推动实现管办分离,突破条块分割、部门管理等传统文化体制的弊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