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5日 来源:上海专员办
2012年上海专员办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对收入监管的工作要求,按照“立足本职,突出重点;服务中心,体现亮点”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务实、高效、规范”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和内部管理,切实做好中央财政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坚持围绕中心,注重把握大局不断增强宏观意识和大局意识,始终围绕中心思考工作重点,把握大局提升工作高度。一是紧跟政策热点。及时关注经济运行状态和财税改革动态,正确把握宏观形势,仔细研究政策内涵。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找准收入监管切入点,强化工作开展针对性。三是体现服务大局。通过检查调研工作发现财政政策执行新情况新问题,为政策改善进言献策,提高财政监督成效性。
二、寓服务于业务,以服务为宗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始终坚持寓服务于工作的理念,处处从服务对象的角度来进行换位思考,积极主动关心,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问题,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服务质量。一是落实好宣传文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好退税服务工作。二是落实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帮助企业平稳过渡。三是落实好部分行业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树立窗口服务形象。四是以监督促技术引进,将服务融于监督工作中。
三、注重程序规范,探索高效方式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始终恪守工作规范、程序规范;通过多种方式保证进度、提高效率。一是对内分工。专项检查采取分组检查的模式,提高检查效率,同时对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互相启发,分组不分家,充分发挥协同作战的优势。二是对外联合。主动加强与财税库银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适当利用和整合多方力量来做好工作。三是规范程序。完善两项非税收入制度,弥补制度欠缺,降低自由裁量权,规范操作行为。四是健全机制。保持与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建立健全高效流畅的收入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收入监管工作的日常化、机制化和规范化。